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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29 年附字第 22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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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廢
29 年附字第 22 號
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
EN
第 507 條
刑事訴訟之第二審判決,經上訴於第三審法院,對於其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所提起之上訴,已有刑事上訴書狀之理由可資引用者,得不敘述上訴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