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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30 年上字第 2606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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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30 年上字第 2606 號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3 年 06 月 24 日 )
EN
第 172 條
犯第一百六十八條至第一百七十一條之罪,於所虛偽陳述或所誣告之案件,裁判或懲戒處分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