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檢索字詞: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原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收合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檢索字詞: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原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
現在位置:
首頁
司法解釋
24 年上字第 2498 號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廢
24 年上字第 2498 號
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
EN
第 154 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第 202 條
鑑定人應於鑑定前具結,其結文內應記載必為公正誠實之鑑定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