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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62 年台再字第 100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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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62 年台再字第 100 號
強制執行法
(民國 108 年 05 月 29 日 )
EN
第 15 條
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債務人亦否認其權利時,並得以債務人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