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6 號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 EN
國民大會依本憲法之規定,代表全國國民行使政權。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