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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釋字第 711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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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11 號
醫事放射師法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
EN
第 9 條
醫事放射師執業以一處為限,並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醫事放射所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但機關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