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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釋字第 71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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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10 號
提審法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 )
EN
第 1 條
人民被法院以外之任何機關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逮捕、拘禁地之地方法院聲請提審。但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即時由法院審查者,依其規定。
前項聲請及第十條之抗告,免徵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