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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原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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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釋字第 705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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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05 號
平均地權條例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
EN
第 23 條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二十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