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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原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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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釋字第 701 號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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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01 號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1 年 02 月 21 日 )
EN
第 24-1 條
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之 3 規定醫藥及生育費之扣除,應檢附醫療院、所開具之單據,如有申報不實且經查明有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情事,稅捐稽徵機關除依法追繳稅款外,有關人員涉及刑責部分,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