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司法解釋
釋字第 46 號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 46 號
所得稅法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 19 條
(刪除)
國營事業管理法
(民國 112 年 01 月 19 日 )
EN
第 17 條
國營事業各項收支,由審計機關辦理事後審計,其業務較大之事業,得由審計機關派員就地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