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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考試院及所屬各機關(構)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院本部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公假、例假日、曠職、年資採計、請假方式、應休畢之慰勞假日數、慰勞假補助費及未休畢慰勞假加班費等相關事項,除依本法及本辦法之規定外,準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或其他公務人員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