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檢索字詞:
所得稅法
收合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檢索字詞:
所得稅法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附檔:
附表一 資產、負債、淨值之總分類帳會計科目.PDF
附表一 資產、負債、淨值之總分類帳會計科目.DOC
附表二經濟事業收入及支出之總分類帳會計科目.PDF
附表二經濟事業收入及支出之總分類帳會計科目.DOC
附表三金融事業收入及支出之總分類帳會計科目.PDF
附表三金融事業收入及支出之總分類帳會計科目.DOC
附表四 保險事業所入及所出之總分類帳會計科目.PDF
附表四 保險事業所入及所出之總分類帳會計科目.DOC
附表五 農業推廣事業所入所出之總分類帳會計科目.PDF
附表五 農業推廣事業所入所出之總分類帳會計科目.DOC
附表六 事業損益類費用支出之明細分類帳會計子目.PDF
附表六 事業損益類費用支出之明細分類帳會計子目.DOC
附表七經費所入所出類所出之明細分類帳會計子目.PDF
附表七經費所入所出類所出之明細分類帳會計子目.DOC
附表八經費所入所出類所出之明細分類帳會計細目.PDF
附表八經費所入所出類所出之明細分類帳會計細目.DOC
附表九資產負債之明細分類帳會計子目、會計細目.PDF
附表九資產負債之明細分類帳會計子目、會計細目.DOC
附件 農會人員出國考察研習及拓展業務作業規定.PDF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0 條
財產之折舊除經費所入所出會計類及接受捐贈所獲固定資產外,應依行政院所定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使用年限及
所得稅法
之規定辦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列為費用處理:
一、固定資產使用年限規定為二年以內。
二、固定資產之價值在新臺幣八萬元以內。
財產之折舊,應按月計提。
固定資產耐用年限屆滿,仍可繼續使用者,得就殘值繼續提列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