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檢索字詞:
大眾捷運系統
收合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檢索字詞:
大眾捷運系統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內政部警政署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路段資料登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
鐵路主管機關及
大眾捷運系統
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易肇事路段或平交道資料登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