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數位發展部推動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數位發展部 > 數位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受託單位辦理鑑定業務取得之營業資訊或個人資料等文件,應依法規及契約約定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前項取得之營業資訊或個人資料,受託單位應確實辦理資訊安全稽核作業,其保存、處理、利用、管理與維護等事項,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