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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處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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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獲知機密資料洩漏或遺失後,應即採取下列方式處置:
一、通知原核定機關或相關機關研採適當補救措施,以減少因
洩密
所產生之損害。
二、通知政風單位調查
洩密
之責任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