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檢索結果

內部審核人員於奉到審核命令後,除特殊情形外,應先與受審核單位切取
連繫,必要時得在審核開始前,擇期舉行協調會議,其會議程序,應依左
列方式辦理:
一、由受審核單位主官 (管) 或職務代理人主持會議。
二、內部審核領隊人員說明審核之目的、範圍、工作時間及所需資料。
三、受審核單位扼要介紹本身任務、特性、業務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