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處長綜理處務,副處長襄理處務,並設左列各課、室及人事管理員、
會計員。
一、企劃經理課。
二、工務建設課。
三、觀光遊憩課。
四、保育研究課。
五、解說教育課。
六、秘書室。
七、人事管理員。
八、會計員。
九、管理站。
保育研究課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本區域內保育研究計畫之研擬、執行及監督事項。
二、關於本區域內自然資源、人文史蹟之調查、研究、監督及管理事項。
三、關於本區域內生態保護區、保育研究之經營、管理事項。
四、關於本區域內列為瀕臨絕種或珍貴稀有之野生動物、植物復育計畫研
擬及執行事項。
五、關於本區域內各種標本採集、製作、建議與管理事項。
六、關於本區域內盜採、盜伐、盜獵及毀損資源、景觀等違法行為之處理
、復舊與監督事項。
七、其他有關保育研究事項。
解說教育課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本區域內公園解說及環境教育之規劃、設計、執行與監督事項。
二、關於本區域內公園解說及環境教育之推廣與研究事項。
三、關於本區域內公園解說人員管理、訓練事項。
四、關於本區域內公園解說及環境教育資料之蒐集、編製、貯存與展示事
項。
五、關於本區域內解說教育視聽媒體之設計及製作事項。
六、關於本區域內生態保育及環境保護宣導活動之策劃與遊客解說服務事
項。
七、其他有關解說教育事項。
管理站之職掌如左:
一、站區域內遊憩服務、宣導解說及安全維護、管理事項。
二、站區域內各項公共設施之維護、管理事項。
三、站區域內有關急難之救助事項。
四、站區域內自然資源之維護、研究及保育事項。
五、站區域內有關文化古蹟之研究、保育及維護、管理事項。
六、站區域內之環境清潔事項。
七、其他有關站區域內及鄰近地區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