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檢索結果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裁罰時,違法行為數之認定,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政罰行為數認定標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