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檢索字詞:
警察勤務
收合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檢索字詞:
警察勤務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辦法依
警察勤務
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警察勤務
區(以下簡稱警勤區)員警依本辦法規定執行訪查。但治安顧慮人口之查訪,依治安顧慮人口查訪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警勤區訪查之目的為達成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