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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臺灣省政府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本會置諮議會諮議員(以下簡稱諮議員)至多二十三人,任期三年,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本會置諮議長一人,由行政院院長就諮議員中提請總統任命之,綜理會務;諮議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諮議長指定諮議員一人代理,並報行政院備查。
本會諮議長、諮議員出缺時,由行政院院長補提人選呈請總統任命之,其任期均至原任任期屆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