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檢索字詞:
留職停薪
收合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檢索字詞:
留職停薪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船員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八條所定服務期間,指下列期間:
一、船員簽訂僱傭契約後在岸上等候派船期間。
二、船員在船服務期間。
三、船員於離開僱傭地上船及下船返回僱傭地期間。
四、船員於僱傭契約期滿之有給休假期間。
五、船員
留職停薪
期間。
本法第四十九條所稱服務期間,指船長在船服務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