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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屠宰牲畜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本辦法所稱牲畜,指豬、、羊三種。
所稱屠宰商,指營販牲畜肉類之人。
所稱屠宰人,指以屠宰牲畜為業或自宰自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