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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出租住宅承租人死亡,得由其死亡時戶內符合承租資格之配偶或直系親屬
換約續租。
前項換約續租應自原承租人死亡之日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直轄市或縣 (市
) 政府提出申請,並以原租賃期限為限。
住宅借住人死亡者,得由其死亡時戶內符合借住資格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換
約借住。
前項換約借住應自原借住人死亡之日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直轄市或縣 (市
) 政府提出申請,並以原借住期限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