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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執行海空戰力提升計畫一定金額以上採購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以下簡稱執行單位),辦理本條例第四條所列項目一定金額以上之採購(以下簡稱辦理採購),應依本辦法辦理。
前項所稱一定金額,指採購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
前項採購金額,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條規定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