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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公營事業機關材料管理規則實施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前條所稱之運雜費用,包括舟、車、航空運費、包裝費、裝卸費、臨時搬
工資、碼頭倉租、保險費、稅捐簽證費、公證費、檢驗費、押匯佣金、
委託代辦手續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