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檢索字詞:
工程之定作
收合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檢索字詞:
工程之定作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查詢結果
友善列印
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廢
臺灣新店戒治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會計室職掌如下:
一、歲入、歲出概 (預) 算、半年報及決算之編製事項。
二、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擬編 (修正) 事項。
三、經費流用、預算保留及預備金動支之申請事項。
四、歲入、歲出預算之控制與執行、收支憑證之審核、各項記帳憑證之製
作、登記、結算、會計報告之編製及各項原始憑證之保管與送審事項
。
五、暫收、暫付、代收、代付款項之登記與整理事項。
六、
工程之定作
、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事項之
監辦作業。
七、現金、有價證券、公庫存款及公款支付期限之查核事項。
八、其他有關會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