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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
附檔:
附表.PDF
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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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條例依
地方制度法
第五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六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制定之。
第 9 條
本條例規定之費用,應依
地方制度法
第七十條第二項、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由地方自治團體編列預算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