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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本準則所稱基數,指計算事由發生時一個月平均工資。平均工資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規定辦理。
請領退休金及領受撫卹金或死亡補償之權利,其請求權消滅時效,依勞動基準法及民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