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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本所設下列組、室、中心:
一、野生動物組。
二、野生植物組。
三、生態系經營組。
四、資源管理組。
五、保育推廣組。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主計室。
九、烏石坑研究中心。
十、藤枝研究中心。
十一、合歡山研究中心。
十二、七股研究中心。
野生動物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野生動物多樣性之調查、分類及鑑定之研究。
二、野生動物瀕絕原因及保育行動之研究。
三、野生動物生物學及生態學之研究。
四、野生動物長期監測之研究。
五、農業生態系野生動物之研究。
六、外來動物影響評估及防治之研究。
七、野生動物標本與種原之蒐集、典藏及應用之研究。
八、野生動物救傷醫療及保育醫學之研究。
九、其他有關野生動物多樣性保育之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