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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結果
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組織目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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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公平交易
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第 4 條
委員權責如下:
一、委員會議之出席。
二、
公平交易
與多層次傳銷政策及施政計畫之審議。
三、應提出委員會議決議案件之審議。
四、委員會議之提案。
五、承辦輪分及主任委員指定核辦涉及違反本會主管法規之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
第 13 條
資訊及經濟分析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產業市場結構、經濟情況資料之調查、蒐集及研析。
二、
公平交易
法經濟分析業務之諮詢、意見研擬及推動。
三、本會資訊與產業資料整合服務策略之規劃及發展。
四、本會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五、其他有關資訊、產業及經濟分析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