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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組織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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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編制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行政院為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權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特設
公平交易
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2 條
本會掌理事項如下:
一、
公平交易
政策及法規之擬訂。
二、
公平交易
法之審議。
三、事業活動及經濟情況之調查。
四、違反
公平交易
法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五、多層次傳銷政策、法規之擬訂及有關案件之調查及處分。
六、
公平交易
政策及法令之宣導。
七、其他有關
公平交易
事項。
第 9 條
本會委員會議職權如下:
一、
公平交易
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政策之審議。
二、
公平交易
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之審議。
三、執行
公平交易
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政計畫之審核。
四、執行
公平交易
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公告案、許可案及處分案之審核。
五、委員提案之審議。
六、其他依法應由委員會議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