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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機關檢索結果

高雄市政府

序號 網頁標題
1.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補助公務人員協會作業要點
請數機關補助者,其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九)三年內未違反勞工相關法規及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切結書(如附件一)。(十)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前項第六款經費概算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一)補助項目。(二)單位。(三)數量。(四)單價。(五)預算數。(六)申請補助金額。(七)用途。(八)其他主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media%3dprint%26id%3dGL000138 庫存頁面
2.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中華五路原住民住戶租金補貼計畫
二)全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清單。(三)里長或區公所出具之實際居住事實證明文件。(四)切結書(五)申請人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六)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七款之情形者,其協議書。前項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送達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六、補貼金額核實發給。但每戶每月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media%3dprint%26id%3dGL001078 庫存頁面
3.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住宅管理要點
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二)全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清單。(三)切結書。前項文件有欠缺或不符規定而其情形可補正者,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不予出租。第二項文件以掛號郵寄送達者,其遞件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六、原住民住宅之出租以戶為單位,每戶應居住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media%3dprint%26id%3dGL001406 庫存頁面
4.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合格獎勵要點
26684;證書日起三十日內,檢附下列文件申請獎勵金,逾期不受理:(一)申請表。(附件一)(二)領據切結書(附件二)及申請人或法定代理人撥款帳戶存簿影本。(三)戶籍謄本。(四)合格證書影本(影本須簽名並簽具「與正本同」字樣)。前項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第一項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media%3dprint%26id%3dGL001969 庫存頁面
5.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青年局促進青年創業國際交流補助要點
。(六)補助對象之身分證明文件或代為辦理者之立案或登記證明及章程影本(大專院校免附)。(七)補助經費切結書(格式如附件七)。前項申請得由依法立案本市之人民團體(除政治團體外)、財團法人、本市各高中職、大專院校代為辦理。第一項申請文件有欠缺或不符規定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本局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media%3dprint%26id%3dGL001750 庫存頁面
6.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青年創業貸款實施要點
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青創貸款,逾期不予受理:(一)申請表一份。(二)創業計畫書正本一份。(三)切結書正本一份。(四)申請人、申請人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其配偶同意由承貸銀行申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信用資料之同意書。(五)申請人代表人或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六)公司、商業或稅籍登記證明文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media%3dprint%26id%3dGL001709 庫存頁面
7.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即時公共訊息聯播服務平台補助辦法
含佐證相片、圖說、計畫達成率說明)。二、總工程費用明細表。三、實際支用單據影本。四、未獲其他機關補助切結書。獲准補助者實際支出之費用低於經費概算表時,主管機關應覈實調整撥款金額。第十三條獲准補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補助,並以書面行政處分追回已發給之補助款:一、申請或提出之文件不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media%3dprint%26id%3dGL000501 庫存頁面
8.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甄選大眾捷運系統開發用地合作開發申請人財力及開發能力認定基準
者,不在此限。最近一年無國內不良票據信用暨國內金融機構授信信用紀錄。但外國法人得以銀行往來證明文件或切結書代替之。(二)財務能力應符合下列特別能力要件:財務報表所列權益不低於預估工程費百分之三十。前款權益應先扣除本甄選案能力資格文件提送截止日前,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取得投資權但尚未取得使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id%3dGL001904 庫存頁面
9.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牌照遞補審查作業準則
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請領牌照之遞補:一、社員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影本。二、社員職業駕駛執照影本。三、切結書。前項合作社社員領有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營業執照者,不適用合作社牌照缺額之遞補。第五條合作社新社員之遞補資格、入社程序及領照等相關事項,依設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第六條合作社社員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media%3dprint%26id%3dGL001959 庫存頁面
10.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執行交通違規車輛移置與保管作業規定
(二)若無行車執照時,須提示車輛原始證明(出廠及檢驗證明)或足以證明該車輛來源之具體可信資料,並填寫切結書。(三)值班員警核對資料查證無誤後影存備查。(四)值班員警將相關領車資料輸入車輛拖吊管理系統內建檔,並核算收取應繳納之移置費與保管費用後,於財政局收據暨行政罰緩管理系統輸入相關資料並列印「高雄市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id%3dGL001495 庫存頁面
11.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補助都市更新會辦理重建事業先期規劃作業要點
模擬方案、成果報告等相關期程及三場次工作坊企劃案)之會議紀錄。(四)聲明申請文件均無不實且正確無誤之切結書。前項申請文件有欠缺或不符規定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駁回其申請。八、主管機關應邀集三人以上專家學者協助核定申請案之補助項目及金額,並將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每一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id%3dGL002023 庫存頁面
12.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都市計畫資訊流通供應辦法
之都市計畫相關資訊。前項資訊得以紙類或電磁紀錄方式提供。第四條申請提供都市計畫資訊者,應填具申請書及切結書向主管機關為之。第五條都市計畫資訊之使用,以主管機關核准之範圍為限。都市計畫資訊使用人(以下簡稱使用人)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將都市計畫資訊轉錄、轉售、贈與或提供網路下載。第六條使用人於各類出版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id%3dGL000080 庫存頁面
13.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受理提議劃定更新地區實施辦法
地及合法建築物謄本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三、提議劃定更新地區之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四、相關之委託書或切結書等證明文件。五、說明會開會通知單、書面會議紀錄、說明會全程錄影檔案、鄰地通知證明及意願調查結果等辦理說明會之相關證明文件。六、劃定更新地區及都市更新計畫草案。七、符合第三條或第四條各款規定之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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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行政罰鍰案件及債權憑證管理作業要點
務需要另定之。四、受處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各機關移送強制執行前,釋明其理由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及切結書,向各機關申請分期繳納:(一)受處分人依其經濟狀況,一次繳清罰鍰確有困難。(二)因天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事變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繳清罰鍰。(三)不符前二款規定,惟經各機關審認其確有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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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歷史法規
申請書。(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四)未曾獲相關汽車駕駛考照訓練補助之切結書。(五)領據。(六)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七)汽車駕駛訓練學費正式繳費收據或統一發票正本(汽車駕駛訓練班開課時間須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以後)。(八)申請考取汽車駕駛執照獎勵金,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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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補助公務人員協會作業要點
請數機關補助者,其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九)三年內未違反勞工相關法規及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切結書(如附件一)。(十)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前項第六款經費概算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一)補助項目。(二)單位。(三)數量。(四)單價。(五)預算數。(六)申請補助金額。(七)用途。(八)其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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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中華五路原住民住戶租金補貼計畫
二)全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清單。(三)里長或區公所出具之實際居住事實證明文件。(四)切結書(五)申請人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六)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七款之情形者,其協議書。前項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送達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六、補貼金額核實發給。但每戶每月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id%3dGL001078 庫存頁面
18.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住宅管理要點
戶口名簿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二)全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清單。(三)切結書。前項文件有欠缺或不符規定而其情形可補正者,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不予出租。第二項文件以掛號郵寄送達者,其遞件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六、原住民住宅之出租以戶為單位,每戶應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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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合格獎勵要點
26684;證書日起三十日內,檢附下列文件申請獎勵金,逾期不受理:(一)申請表。(附件一)(二)領據切結書(附件二)及申請人或法定代理人撥款帳戶存簿影本。(三)戶籍謄本。(四)合格證書影本(影本須簽名並簽具「與正本同」字樣)。前項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第一項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id%3dGL001969 庫存頁面
20.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原住民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助辦法
影本或在學證明。三、最近年度全戶人口之各類所得資料;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得以社會局證明文件代之。四、切結書。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證明文件。前項申請文件有欠缺,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不予受理。第八條獲准補助者應於資訊設備購置完畢後一個月內,參與公益團體或社區服務二十小時以上,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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