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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8/1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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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民用航空無線電頻率分配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定義
主要通信方法 (Primary Means of Communication) ,指在正常情況下航
空器與其他地面電台間,在有替換通信方法存在時,首先選用之方法。
替換通信方法 (Alternative Means of Communication) ,指一種供給相
等通信情況之通信方法,以與主要方法 (Primary Means) 替換使用。
頻道 (Frequency Channel) 指頻譜之連續部分,適用於以特定發射方式
傳送者。
單工 (Simplex) 指兩電台間,同時間內只能單向通信之方式,在航空行
動通信 (R) 業務中,可細分如左:
一、單頻道單工 (Sjngle Channel Simplex)
二、雙頻道單工 (Double Channel Simplex)
三、移位頻率單工 (Offset Frequency Simplex)
單頻道單工指兩臺間以同一頻率頻道之單工通信。
雙頻道單工 (Duble Channel Simplex) 指用雙頻率頻道以供雙方各用其
一之單工通信。通常視為跨頻段 (Cross Band) 通信。
移位頻率 (Off Set Frequency) 單工指在兩台之間向每個方向,在支配
之收發頻譜範圍內,以允許差異之頻率 (偏離中心) ,作單工通信。
雙工 (Duplex) 指電信在兩台之間,可同時由雙方相對通信之方法。
機航通信 (Operational Control Communications) 指航空公司及其代理
人 (Operation Agencies) 與航空器之通信,以管理飛航作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