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0354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5927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100177991 號令刪
除公布第 29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
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01565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9、30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022481 號令制定
公布全文 31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