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4:0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友善列印
編章節
法規名稱:
廢
軍事徵用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附檔:
附件一:軍需物徵用書.PDF
附件二:軍需物徵用令.PDF
附件三:徵用軍需物清冊.PDF
附件四:徵用軍需物受領證.PDF
附件五:徵用軍需物臨時受領證.PDF
附件六:軍需物發還通知書.PDF
附件七:軍需物發還證明書.PDF
附件八:軍事人力徵用書.PDF
附件九:軍事人力徵用令.PDF
附件十:軍事人力徵用名冊.PDF
附件十一:延期報到申請書.PDF
附件十二:軍事人力徵用證明書.PDF
附件十三:解除徵用名冊.PDF
附件十四:軍事人力徵用服勤紀錄卡.PDF
附件十五:軍需物賠償通知書.PDF
附件十六:軍事徵用評定委員會決定書.PDF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 1
第 二 章 業務分劃
§ 4
第 三 章 徵用標的
§ 8
第 一 節 軍需物
§ 8
第 二 節 勞力
§ 11
第 四 章 徵用程序
§ 20
第 一 節 軍需物
§ 20
第 二 節 勞力
§ 30
第 五 章 賠償
§ 39
第 一 節 軍需物
§ 39
第 二 節 勞力
§ 57
第 六 章 演習徵用
§ 61
第 七 章 處罰
§ 64
第 八 章 附則
§ 66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