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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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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EN
依本條例第二條規定,全國政風業務之主管機關為法務部。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民國 101 年 02 月 03 日 ) EN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法務部。
全國政風業務,由法務部廉政署規劃、協調及指揮監督。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