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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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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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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EN
第 77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九日修正之第十九條、第十九條之一及第十九條之二,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民國 99 年 06 月 15 日 )
EN
第 13 條
執行機關為依本法第六條規定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執行,得視事實需要會商相關機關訂定協調聯繫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