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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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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
EN
第 9 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所稱退除役官兵就醫健癒後依法安置之,其安置辦法由輔導會另訂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民國 112 年 05 月 24 日 )
EN
第 15 條
就醫之退除役官兵健愈後,由輔導會依法安置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