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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公務人員保險死亡給付專戶存儲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
一、本辦法依照公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後段規定,凡被保險人
生前未經指定受益人或指定之受益人先被保險人死亡,而被保險人又
未再指定為受益人,隨在任所亦無法定繼承人者,其保險給付,應依
照本辦法之規定辦理專戶存儲。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