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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技術人員任職國內外公民營機構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標準所稱國內公營機構,係指左列機構之一:
一、各級政府獨資或合營之事業機構。
二、依事業組織法之規定,由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之事業機構。
三、依公司法之規定,由政府與人民合眾經營而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
以上之事業機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