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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7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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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糧食標示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包裝或容器標示稻米品種者,其內容物含標示之品種含量,應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