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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委員遴聘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會委員遴聘方法,除依第二條之規定辦理外,中醫藥有關團體,得就具
有前條規定資格者,向本會主任委員推薦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