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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監察人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公司董事會置董事九人至十五人;置常務董事三人至五人,由董事互選
之;常務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並由經濟部報請行政院核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