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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外籍及華僑訪客購買加工出口區產品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以下簡稱管理處) 及分處為便利外籍及華僑人士訪區
時零星購買產品,特訂定本辦法。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