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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辦法(80.06.05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鼓勵民間事業開發主導性新產品,發展高科技之新興產業,提升技術層
次,改善工業結構,提高國際競爭能力,促進經濟成長,訂定本辦法。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