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9 09:40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海域石油礦探採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款之投資合作人如係華僑或外國人,其每年所得淨利
及投資本金之結匯,準用華僑回國投資條例或外國人投資條例之規定辦理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