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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機械廠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廠置正工程師、組長、室主任、工場主任、工程師、秘書、副工程師、
幫工程師、勞工安全管理師、庫長、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組員、辦事員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