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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9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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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憲警外事勤務權責劃分及聯繫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憲兵指定發覺外國軍人之飲食店、娛樂場所有非法情事或發生有私自導遊外國軍人者,應通知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