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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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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及開票辦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
六、代表領取選舉票後,即往圈票處就選舉票上所列之各候選人中,以無記名投票法,圈選一名,並親自投入票匭。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