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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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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醫療器材來源流向資料建立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醫療器材商及醫事機構依本辦法規定建立資訊之保存期間,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申報品項應永久保存外,其餘為三年。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